近日,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以下简称吉林分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金罚决字〔2025〕19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对吉林分行“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信贷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项目资本金未与贷款同比例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违规行为处罚款160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开发银行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分析问题及成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国家开发银行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