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行2024年三季度关联交易信息合并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类型
2024年三季度,我行关联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主要是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主要为房屋租赁服务,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主要为存款和向被投资主体拨付出资、增资款。
二、关联交易金额
除依据《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交易外,2024年三季度,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13亿元,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09.97亿元。
三、关联交易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依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2024年三季度末,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2.24%,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2.24%,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21%,均符合关联交易监管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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