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在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下,向符合条件的碳减排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并根据要求向公众披露本机构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碳减排项目数量、碳减排贷款金额和加权平均利率、碳减排贷款带动的年度碳减排量。以下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2024年第一季度,国家开发银行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下,合计向129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633932.33万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68%,带动的年度碳减排量为1623879.35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碳减排效应最为显著的项目有“德令哈5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33万千瓦光伏及储能项目)”“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和“伏山共和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黄河70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本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向129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633932.33万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68 %,带动的年度碳减排量为1623879.35吨二氧化碳当量。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以来,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向573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12294046.25 万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13%,带动的年度碳减排量为29093863.39 吨二氧化碳当量。
本信息披露的碳减排贷款将专项用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持续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作用,定期披露碳减排贷款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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