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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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承诺

人民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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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2016-02-19A+

  产品简介

  保函是指开发银行以应某种合约关系的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担保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

  产品特点

  依据商务合同,但具有相对独立法律效力,是独立承诺并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以银行信用为保证,易被合同双方接受;根据具体交易性质灵活选择担保方式,无固定格式,流程和适用法规也不相同。

  适用客户

  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能独立承担门市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应为开发银行的优质客户,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偿付债务的能力。

  业务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办理业务,提交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开行对申请人的真实性、合法性、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按规定进行信用评级、授信评审与审批后开立保函。保函需要修改时,申请人需提交《修改保函申请书》。

  联系方式

  企业局负责在京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保函业务申请,各分行受理辖区客户的保函业务申请。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我行的公告与规定为准。